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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稅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

深地稅發(fā)[2009]463號

頒布時間:2009-09-29 14:13:12.000 發(fā)文單位: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各基層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稅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2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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