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guī)定,清算股利是投資單位一種資本的返還,而非投資報酬。
解釋3號簡化了清算性股利的會計處理,不再劃分是否屬于投資前和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而是一律計入當期“投資收益”科目,不再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此處理,簡化了以后各期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
財稅差異進一步加大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對清算性股利,沖減投資成本,不確認投資收益。而稅收上的規(guī)定則很簡單:不論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是投資前產生的還是投資后產生的,都應作為稅后利潤歸為持有收益,不應轉化為處置受益;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 股息、紅利收入,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這時,會計與稅法處理一致,不產生差異。但是連續(xù)持有居民企業(yè)公開發(fā)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時,稅法上確認投資收益,會計上是沖減成本。由此產生永久性差異,匯算清繳時應根據“調表不調賬”的原則進行調整。
解釋3號對投資后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都確認為持有收益;對于居民企業(yè)間連續(xù)持有12個月以上的投資收益,稅法上將其作為免稅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由此產生了永久性差異,匯算清繳時,應按照“調表不調賬”的原則進行調整。
謹防資產減值
解釋3號將清算性股利不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即不減少長期股 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由此可能造成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大于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包括相關商譽)賬面價值的份額。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案例分析甲、乙公司都屬于居民企業(yè),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萬元的價格購入乙公司3%的股份。甲公司在取得該部分投資后,未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后,乙公司實現的凈利潤及利潤分配情況如下:2007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000萬元,當年度分派利潤2700萬元。假設乙公司2007年度分派的利潤都屬于對其2006年及以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2008年,實現凈利潤為6000萬元,當年度分派利潤4800萬元。
甲公司每年確認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2007年當年度被投資單位分派的2700萬元利潤,屬于對其在2006年及以前期間已實現利潤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萬元,屬于清算性股利!镀髽I(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沖減投資成本,解釋3號要求確認投資收益。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810000
貸:投資收益 810000
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810000
貸:應收股利 810000
稅務處理:甲乙屬于居民企業(yè),假設甲公司連續(xù)持乙公司股票超過了12個月,對于81萬元的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但會計上確認了81萬元的收益,匯算清繳時需納稅調減81萬元。
2008年會計處理時,不再像以前那樣,計算當年度實際分得現金股利=4800×3%=144(萬元),由于該股利屬于清算性股利,應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2700+4800-3000)×3%-81=54(萬元),應確認投資收益=144-54=90(萬元)。而是直接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144萬元。
借:應收股利 1440000
貸:投資收益 1440000
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1440000
貸:應收股利 1440000
稅務處理:甲乙屬于居民企業(yè),規(guī)定分得的144萬元的現金股利為免稅收入,但是會計上確認了144萬元的投資收益,匯算清繳時需做納稅調減1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