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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貨幣性資產交易的賬務處理

2009-6-19 9:20  【 】【打印】【我要糾錯

  1.不涉及補價的賬務處理

  【例】甲公司以其產成品A換取乙公司產成品B作為固定資產。A賬面余額48 000元,公允價值50 000元;B賬面余額45 000元,公允價值50 000元。以上金額均不含增值稅,計稅價格同公允價值。假設交換中除增值稅外不涉及其他稅費。

  如該項交換具有商業(yè)實質,且相關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根據新準則,應當以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固定資產             58 500

   貸:產成品              48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500

     營業(yè)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2 000

  納稅處理:按照稅法規(guī)定,非貨幣性交易應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和購進兩筆業(yè)務進行稅務處理。甲公司稅法上應確認收益:公允價值50 000-賬面余額48 000元=2 000元,與會計上確認的收益相同。那么該收益是否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申請表附表一第20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中反映呢?根據新所得稅申報表填表說明,第20行僅反映“非貨幣性交易中支付補價的,按照會計準則應確認的收益”,即該行反映的僅是舊準則下涉及補價時確認的收益。這應該是新申報表沒有考慮到新準則下可能會確認的收益。新準則下確認的收益也應在第20行反映,且此時對該交易不用按視同銷售作納稅調整處理,即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附表一和成本費用明細表中不用反映相應的視同銷售收入和成本。

  同時,對于換入資產固定資產B,應按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其計稅成本,計稅成本=50 000+8 500=58 500(元),與其會計成本一樣,將來在計提折舊時,不用作納稅調整。

  如果該項交換不具有商業(yè)實質,或用于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根據新準則,應當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借:固定資產             56 500

   貸:產成品              48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500

  納稅處理:稅法上甲公司應確認收益2 000元,而會計上沒有反映收益,納稅申報時,應在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附表一第14行“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收入”反映50 000元,同時在成本費用明細表相應行次反映“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成本”48 000元,即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 000元。而第20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不用反映。該資產計稅成本58 500元,會計成本56 500元,將來在計提折舊時,累計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 000元。

 。.設及補價的賬務處理

  【例】承前例,設乙公司的產成品B的公允價值為48 000元,乙公司另支付3 900元。甲公司收到補價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比例:3 900÷50 000×100%=7.8%,小于25%,因此在新舊準則下都應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處理。

  如果該項交換具有商業(yè)實質,且用于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根據新準則,按照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成本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換入資產

  成本加收到的補價之和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換入資產成本=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支付相關稅費-補價

        =50 000+8 500-3 900=54 600(元)

  計入損益金額=換入資產成本+補價-(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支付相關稅費)=(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支付相關稅費-補價)+補價-(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支付相關稅費)=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50 000-4 8000=2 000(元)。

  借:固定資產             54 600

    銀行存款              3 900

   貸:產成品              48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500

     營業(yè)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2 000

  納稅處理:同前例,在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附表一只需反映“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2 000元,不用反映“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收入”。同時,換入固定資產的計稅成本與會計價值一樣,都是54 600元,將來在計提折舊時,不用做納稅調整。

  如果該項交換不具有商業(yè)實質,或用于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根據新準則,企業(yè)在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成本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補價并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換入資產成本=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支付相關稅費-收到的補價

       。48 000+8 500-3 900=52 600(元)

  借:固定資產             52 600

    銀行存款              3 900

   貸:產成品              48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 500

  納稅處理:同前例,稅法上應確認收益2 000元,納稅申報時在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附表一中反映“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收入”50 000元,同時在成本費用明細表相應行次反映“處置非貨幣性資產視同銷售成本”48 000元。“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不用反映。該資產計稅成本54 600元,會計成本52 600元,將來計提折舊時,累計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 000元。

責任編輯: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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