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準則的目標
現代財務會計的主要目標是對外提供通用的財務信息,制定會計準則就是為了對此加以規(guī)范,所以財務會計的目標對會計準則的目標影響重大。對財務會計目標定位的不同,形成了兩大流派,即受托責任學派和決策有用學派。1971年,美國成立了特拉布魯特委員會,負責研究財務會計的目標,其理論研究成果大大推動了實踐的發(fā)展,確定了以會計目標為導向,按照“會計目標——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會計報表要素——要素的確認與計量”為基礎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來制定會計準則。概念框架實質上是一種基本準則,作用在于指導未來具體會計準則制定,評價現有會計準則,在缺乏適用的權威性文告的情況下,為分析新的或正在出現的財務會計和報告問題提供某些指南。概念框架可以保證會計準則的內在一致性,避免各準則間的矛盾與沖突,從而系統地構建準則體系,為具體準則的構建提供框架與范圍,以及消除或降低準則制定過程中來自外部利益集團的壓力。
二、會計準則制定結果是一種納什均衡
會計準則具有經濟后果,對不同利益集團有著不同的影響,因而導致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因此會計準則制定中要達到一種微妙的平衡,準則制定機構應包含不同的利益關系人以及傾聽不同利益方對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并提供機會讓他們評論。
會計準則制定中的不同利益集團包括政府、普通投資者、債權人、經營者等。政府希望制定的會計準則有利于國家實施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普通投資者和債權人則要求在會計準則規(guī)范下提供的財務信息有助于他們作出合理的投資、信貸等決策,會計準則應保證會計信息具有相關性、真實性及可比性;由于企業(yè)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不完善,經營者希望會計準則規(guī)范下的會計方法與程序具有可選擇性,通過選擇會計方法達到自身的一定目的。由于大企業(yè)的政治敏感性和所承受的財富轉移額(政治成本)均大于小企業(yè),它的管理人員越有可能選擇那些能夠將當期盈利延續(xù)到下期的會計程序;在企業(yè)存在報酬計劃時,經營者為獲取當期現實報酬,往往會選擇將以后期間的收益轉換到本期的會計方法;而當存在債務限制時,為避免技術性違約等,經營者也往往會選擇將未來期間收益提前到本期確認的會計程序。為了防止企業(yè)以上不合理行為,必須通過一系列的契約來對經營者行為加以約束,所以現代企業(yè)又被看作是一系列契約的結合體。
由于會計準則具有經濟后果,不同利益集團往往都會想方設法去影響會計準則的制定,在準則制定之前及制定過程中進行競爭與協調。要參與這一準則制定過程的競爭必須要付出非零值的信息,以及和相同利益集團聯盟的成本。這些成本的規(guī)模及在不同利益集團中的分配決定著準則制定的結果。強勢集團總是能在準則制定過程中發(fā)揮一定程度的影響,最終形成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實質上是各利益集團間競爭與妥協的產物,此時形成的會計準則是一種靜態(tài)博弈下的納什均衡,因為,一種制度(體制)安排要發(fā)生效力,必須是一種納什均衡,否則,這種制度安排便不能成立。
三、更大程度增強我國會計準則的公正性
會計準則制定的結果實際上是不同集團間的一種財富分配。在我國,公有制經濟雖然在國民經濟中占據著絕對主導地位,但不容忽視的是,其他所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越來越高。因此,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中不僅應有公有制經濟代表,而且應該要有其他所有制經濟的代表。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并使國有企業(yè)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在市場經濟中廣場主體呈現多元化,準則制定者必須考虛制定的會計準則將如何影響每個利益集團,所以可以為社會制定一套公正的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