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車船使用稅征收暫行條例疑問解答
2006年12月29日,國務院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tǒng)一征收車船稅。
一、 什么是車船稅?
車船稅是對在我國境內依法應當到公安、交通、農業(yè)、漁業(yè)、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guī)定的計稅單位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二、車船稅是新稅嗎?
我國對車船征稅的歷史很悠久。明清時,曾對內河商船征收船鈔。解放前,不少城市對車船征收牌照稅。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于1951年頒布了《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對車船征收車船使用牌照稅。1986年9月國務院在實施工商稅制改革時,又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根據有關規(guī)定,該條例不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及外籍個人。因此,對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及外籍個人仍征收車船使用牌照稅。
以上兩個稅種自開征以來,在組織地方財政收入,調節(jié)和促進經濟發(fā)展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內外兩個稅種,不符合簡化稅制的要求,也與WTO有關國民待遇等規(guī)則不相符合;而且這兩個稅種的征免稅規(guī)定不夠合理,稅源控管手段不足,稅額標準與我國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當前物價水平相比已明顯偏低。因此,根據我國目前車船擁有、使用和管理現狀及發(fā)展趨勢,本著簡化稅制、公平稅負、拓寬稅基,方便稅收征管的原則,國務院將《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進行了合并修訂,新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對各類企業(yè)、行政事業(yè)單位和個人統(tǒng)一征收車船稅。
三、誰是車船稅的納稅人?
車船稅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繳納。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管理人是指對車船具有管理使用權,但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上述所稱的單位包括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以及其他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四、車輛的稅額是如何規(guī)定的?
稅 目 |
計稅標準 |
每年稅額 |
稅目注釋 | |
一、載客汽車 |
大型客車 |
每輛 |
480元至660元 |
包括電車 |
中型客車 |
420元至660元 | |||
小型客車 |
360元至660元 | |||
微型客車 |
60元至480元 | |||
二、載貨汽車 |
自重每噸 |
16元至120元 |
包括半掛牽引車和掛車以及客貨兩用汽車 | |
三、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 |
自重每噸 |
24元至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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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摩托車 |
每輛 |
36元至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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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項作業(yè)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 |
自重每噸 |
16元至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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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載客汽車;中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載客汽車;小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載客汽車;微型客車是指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載客汽車。
五、船舶的稅額是如何規(guī)定的?
船舶按照凈噸位區(qū)間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其中,船舶凈噸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噸的,每噸3元;凈噸位201噸至2000噸的,每噸4元;凈噸位2001噸至10000噸的,每噸5元;凈噸位10001噸及其以上的,每噸6元。
考慮到非機動駁船只有與拖船連接才能發(fā)揮運輸功能,條例規(guī)定非機動駁船和拖船各按上述船舶稅額的50%計算征收。其中,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2馬力折合凈噸位1噸計算。
六、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退還車船稅?
為了減輕納稅人的損失,條例規(guī)定,如果已繳納了車船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或滅失,納稅人可以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又找回的,納稅人應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七、車船稅有哪些減免稅政策?
1.為了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減輕低收入者的負擔,對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免征車船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電動自行車作為非機動車管理,因此這些車輛也屬于車船稅的免稅范圍。
2.為了扶植農業(yè)、漁業(yè)的發(fā)展,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拖拉機、捕撈和養(yǎng)殖漁船免征車船稅。
3.為了支持國防建設和滿足警務保障的需要,對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和警用車船免征車船稅。
4.考慮到政策的延續(xù)性,對按照有關規(guī)定已經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免征車船稅;
5.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的要求,體現外交對等原則,對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免征車船稅;
6.為了支持公共交通事業(yè)的發(fā)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對城鄉(xiāng)公共交通車船給予定期減免稅照顧。
八、車船稅由什么部門負責征收?
車船稅屬于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對于機動車,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稅,節(jié)約納稅人的繳稅成本和時間,條例規(guī)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銷售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代收代繳車船稅,并及時向國庫解繳稅款。
九、車船稅應當在什么地方繳納?
對于在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行政區(qū)域內使用的車船,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納稅地點??缡 ⒆灾螀^(qū)、直轄市使用的車船,則應在車船登記地繳納。為了方便納稅人,嚴格車船稅的征收管理,對于除拖拉機、軍隊武警專用車輛、警用車輛、外交車輛、省級政府規(guī)定免稅的公交車輛以外的機動車,納稅人如果沒有繳稅,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按照當地的車船稅稅額標準計算繳納車船稅。
十、車船稅應當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繳納?
納稅人從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起就負有繳納車船稅的義務,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納稅期限繳納車船稅。納稅人如果沒有辦理車船的登記手續(xù),則以車船購置發(fā)票所載開具時間的當月作為納稅義務開始的時間;若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船購置發(fā)票,則由地方稅務機關核定納稅義務開始的時間。
十一、車船稅應當在什么時候申報繳納?
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期限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
十二、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時納稅人有什么權利?
為了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對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稅款有異議的,可以向納稅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提出。而且,納稅人繳稅后,扣繳義務人應當為納稅人開具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作為已繳納稅款的證明。納稅人如有需要,可以持該保險單到納稅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開具完稅憑證。
十三、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時納稅人有什么義務?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繳納車船稅。機動車車船稅的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義務人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