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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納稅申報和納稅期限如何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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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9 10:36:3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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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nèi),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guān)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guān)核定的期限內(nèi)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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