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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稅《稅法一》預習知識點:關稅完稅價格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9/13 17:14:15 字體:

  一、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是海關以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經(jīng)調整確定的計征關稅的價格。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并應當包括該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ǘ┪宸N其他方法

  1.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估價方法。

  2.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估價方法。

  3.倒扣價格估價方法。

  4.計算價格估價方法。

  5.合理估價方法。

  合理估價方法不允許使用的估價方法是:(1)在進口國生產的貨物的國內售價;(2)加入生產成本以外的費用;(3)貨物向第三國出口的價格;(4)最低限價;(5)武斷或虛構的海關估價。

  二、價格調整

  進口貨物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確定完稅價格。成交價格是指買方為購買該貨物,并按有關規(guī)定調整后的實付或應付價格。

  實付或應付價格調整規(guī)定如下:

  (一)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下列費用或者價值未包括在進口貨物的實付或者應付價格中,應當計入完稅價格:

  1.由買方負擔的下列費用:

 ?。?)由買方負擔的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jīng)紀費;

  購貨傭金:指買方為購買進口貨物向自己的采購代理人支付的勞務費用。

  經(jīng)紀費:指買方為購買進口貨物向代表買賣雙方利益的經(jīng)紀人支付的勞務費用,計入完稅價格(如賣方傭金)。

 ?。?)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

  (3)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

  2.與進口貨物的生產和向我國境內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適當比例分攤的下列貨物或者服務的價值:

 ?。?)進口貨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類似貨物;

 ?。?)在生產進口貨物過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類似貨物;

 ?。?)在生產進口貨物過程中消耗的材料;

 ?。?)在境外進行的為生產進口貨物所需的工程設計、技術研發(fā)、工藝及制圖等相關服務。

  3.買方需向賣方或者有關方直接或者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特許權使用費與該貨物無關;

 ?。?)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不構成該貨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條件。

  4.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對該貨物進口后銷售、處置或使用所得中獲得的收益。

  5.與進口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確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視為與進口貨物有關。(詳見教材296頁)

  (二)不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下列費用,如能與該貨物實付或者應付價格區(qū)分,不得計入完稅價格:

 ?、購S房、機械或者設備等貨物進口后發(fā)生的建設、安裝、裝配、維修或者技術援助費用,但是保修費用除外;

 ?、谶M口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發(fā)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圻M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稅及其他國內稅;

 ?、転樵诰硟葟椭七M口貨物而支付的費用;

 ?、菥硟韧饧夹g培訓及境外考察費用。

  三、加工貿易內銷貨物完稅價格

  1.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申報內銷時,海關以料件的原進口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料件的原進口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按照接受內銷申報的同時或大約同時進口的,與料件相同或類似的貨物的進口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5.保稅區(qū)、出口加工區(qū)內的加工貿易企業(yè)申報內銷加工貿易制成品時,海關按照接受內銷申報的同時或大約同時進口的,與制成品相同或類似的貨物的進口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四、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1.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

  運往境外修理的機械器具、運輸工具或其他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guī)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確定完稅價格。

  2.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出境時已向海關報明,并在海關規(guī)定期限內復運進境的,應當以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和料件費以及該貨物復運進境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估定完稅價格。

  3.暫時進境貨物

  對于經(jīng)海關批準的暫時進境的貨物,應當按照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的規(guī)定估定完稅價格。

  4.租賃方式進口貨物

  租賃方式進口貨物租賃方式進口的貨物中,以租金方式對外支付的租賃貨物,在租賃期間以海關審定的租金作為完稅價格;留購的租賃貨物,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承租人申請一次性繳納稅款的,經(jīng)海關同意,按照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的規(guī)定估定完稅價格。

  5.留購的進口貨樣等

  對于境內留購的進口貨樣、展覽品和廣告陳列品,以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6.予以補稅的減免稅貨物

  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下: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申請補稅時實際已使用的時間(月)÷(監(jiān)管年限×12))

  五、進口貨物相關費用的核定

  1.進口貨物的運費

  進口貨物的運費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費用計算。如果進口貨物的運費無法確定,海關應當按照該貨物的實際運輸成本或者該貨物進口同期運輸行業(yè)公布的運費率(額)計算運費。

  2.進口貨物的保險費

  進口貨物的保險費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費用計算。如果進口貨物的保險費無法確定或者未實際發(fā)生,海關應當按照“貨價加運費”兩者總額的3‰計算保險費,其計算公式如下:

  保險費=(貨價+運費)×3‰

  3.以境外邊境口岸價格條件成交的鐵路或者公路運輸進口貨物,海關應當按照境外邊境口岸價格的1%計算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六、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并應當包括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一)計入出口貨物完稅價格

  1.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該貨物出口銷售時,賣方為出口該貨物應當向買方直接收取和間接收取的價款總額。

  2.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ǘ┫铝卸愂铡①M用不計入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1.出口關稅

  2.在貨物價款中單獨列明的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后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3.在貨物價款中單獨列明由賣方承擔的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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