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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日期調(diào)整后特殊事項處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通知,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日期調(diào)整為2012年10月27日、28日舉行?,F(xiàn)將考試日期調(diào)整后有關特殊事項的處理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10月27日 (星期六) | 9:00——11:30 經(jīng)濟法基礎 | 9:00——11:30 財務管理 |
14:00——16:30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
10月28日 (星期日) | 9:00——11:30 經(jīng)濟法 |
二、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日期調(diào)整后特殊事項處理及時間要求
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chǎn)(原則掌握在生產(chǎn)前后各60天內(nèi))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I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對因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二)對因懷孕生產(chǎn)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三)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1 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我市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20日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wǎng)上申請;7月1日至7月25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安慶市財政局會計科確認。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通知。
安慶市財政局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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