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預習: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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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預習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生效后,即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法律效力,同時對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或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二、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法律承認其效力的合同。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