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第六章)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01/04 14:43:59 字體:

根據《關于印發(fā)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繼續(xù)使用2010年度考試大綱。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
第六章 無形資產

  [基本要求]

 ?。ㄒ唬┱莆諢o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二)掌握無形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

 ?。ㄈ┱莆昭芯颗c開發(fā)支出的確認條件

  (四)掌握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原則

 ?。ㄎ澹┱莆諢o形資產攤銷原則

 ?。┦煜o形資產處置的核算

  [考試內容]

第一節(jié) 無形資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一、無形資產的特征

  1.無形資產的特征,

  無形資產是企業(yè)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1)能夠從企業(yè)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yè)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2.無形資產的內容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yè)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蛻絷P系、人力資源等,由于企業(yè)無法控制其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

  二、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無形資產應當在符合定義的前提下,同時滿足以下兩個確認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

  無形資產通常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ㄒ唬┩赓彑o形資產的成本

  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fā)生的其他支出。

 ?。ǘ┩顿Y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

  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ㄈ┩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參見本大綱第八章、第十二章的相關內容。

 ?。ㄋ模┩恋厥褂脵嗟奶幚?

  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fā)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業(yè)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的價值的,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企業(yè)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權而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時,應按其賬面價值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第二節(jié) 內部研究開發(fā)支出的確認和計量

  一、研究與開發(fā)階段的區(qū)分

  1.研究階段

  研究是為獲取并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等進行的獨創(chuàng)性的有計劃調查。研究階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為進一步的開發(fā)活動進行資料及相關方面的準備,已經進行的研究活動將來是否會轉入開發(fā)、開發(fā)后是否會形成無形資產等均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2.開發(fā)階段

  開發(fā)是在進行商業(yè)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于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相對于研究階段而言,開發(fā)階段應當是已完成研究階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形成一項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本條件。

  二、研究與開發(fā)支出的確認

  1.研究階段支出

  企業(yè)內部研究開發(fā)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2.開發(fā)階段支出

  企業(yè)內部研究開發(fā)項目開發(fā)階段的支出,滿足一定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3.無法區(qū)分研究階段和開發(fā)階段的支出

  無法區(qū)分研究階段和開發(fā)階段的支出,應當在發(fā)生時作為管理費用,全部計入當期損益。

  三、內部開發(fā)的無形資產的計量

  內部開發(fā)活動形成的無形資產成本,由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創(chuàng)造、生產并使該資產能夠以管理層預定的方式運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組成。其成本僅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fā)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第三節(jié) 無形資產的后續(xù)計量

  一、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

  無形資產的后續(xù)計量以其使用壽命為基礎。

 ?。ㄒ唬┕烙嫙o形資產使用壽命應考慮的因素

  企業(yè)估計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通常應考慮《企業(yè)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guī)定的各項因素。

 ?。ǘo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

  1.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取得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通常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能夠在到期時因續(xù)約等延續(xù),則僅當有證據表明企業(yè)續(xù)約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時,續(xù)約期才能夠包括在使用壽命的估計中。

  2.沒有明確的合同或法律規(guī)定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的,企業(yè)應當綜合各方面因素判斷,以確定無形資產能為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

  經過上述努力仍確實無法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為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將其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ㄈo形資產使用壽命的復核

  企業(yè)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

  企業(yè)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并按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攤銷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在其預計的使用壽命內采用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對應攤銷金額進行攤銷。

  (一)應攤銷金額

  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一般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

  2.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ǘ備N期和攤銷方法

  企業(yè)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企業(yè)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xiàn)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xiàn)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企業(yè)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進行復核,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方法。

  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但如果某項無形資產是專門用于生產某種產品或其他資產的,其所包含的經濟利益是通過轉入到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中實現(xiàn)的,則該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

  三、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減值測試

  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不需要進行攤銷,但應當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如經減值測試表明已發(fā)生減值的,應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四節(jié) 無形資產的處置和報廢

  無形資產的處置和報廢主要是無形資產對外出租、出售,或者是無法為企業(yè)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應予轉銷并終止確認。

  一、無形資產出租

  企業(yè)讓渡無形資產使用權并收取租金,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和費用。

  二、無形資產出售

  企業(yè)出售無形資產,表明企業(yè)放棄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應將所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業(yè)出售無形資產確認其利得的時點,應按照收入確認中的相關原則進行確定。

  三、無形資產報廢

  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yè)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應將其報廢并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

[上一頁]   [下一頁]

轉載請注明·源自正保會計網校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