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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延期考試申請的公告
根據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會計考辦《關于調整201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豫會考辦[2012]2號)要求,現將2012年度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日期調整后的有關特殊事項處理及時間要求公告如下:
一、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原則掌握在生產前后各60天內)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二、對因參加其他國家級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三、對因懷孕生產(原則掌握在生產前后各60天內)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四、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5至6月30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上申請;7月2日至7月27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平頂山市財政局會計科(地址:新城區(qū)緯一路財政大廈12樓,電話:0375-2627687、2627697)進行確認;逾期未申請、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平頂山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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