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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備考指導:法律事實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2/03 11:18:21 字體:

  根據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規(guī)定,考生必須掌握法律關系的要素等主要內容。正保會計網校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點及練習測試供廣大初級會計職稱考生復習。

2012年《經濟法基礎》——第一章 總 論

  知識點三、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guī)范所確定的,能夠產生法律后果,即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情況。通常劃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法律事件是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現象,也可以是某些社會現象。

  法律行為是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

  根據:合同的標準,可以對法律行為作不同的分類,如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積極行為(作為)與消極行為(不作為)、表示行為與非表示行為、單方行為與多方行為、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自主行為與代理行為等。

  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事實中事件性質的是()。

  A.發(fā)行股票

  B.簽訂合同

  C.發(fā)生地震

  D.承兌匯票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的分類。事件包括絕對事件(自然現象)和相對事件(社會現象),發(fā)生地震屬于絕對事件的范疇,選項ABD則屬于行為。

  多選題

  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事實的有()

  A.縱火

  B.爆發(fā)戰(zhàn)爭

  C.地震

  D.簽發(fā)匯票

  正確答案:ABCD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地震和爆發(fā)戰(zhàn)爭都是當事人無法控制、無法預見的事,而縱火和簽發(fā)匯票則是人有意識的行為,可以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屬于法律行為(違法行為和合法行為)  

  判斷題

  ◎法律事實可以劃分為行為和事件。行為是引起經濟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實。()

  正確答案:對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實的規(guī)定。上述說法是正確的。

  ◎戰(zhàn)爭和經濟管理行為均屬于法律事實中事件范圍。()

  正確答案:錯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律關系中的法律事實。經濟管理行為屬于行為,而不是事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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