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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辦發(fā)〔2003〕28號)精神,本著審慎穩(wěn)妥的原則,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進一步深化我省職稱改革,完善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制,改革高級會計師單一評審辦法,探索建立科學、客觀、公正、公平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加快開發(fā)和培養(yǎng)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需要、德才兼?zhèn)涞母呒墪媽I(yè)技術人才,提高會計專業(yè)人員素質,促進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為全省會計事業(yè)和經濟建設服務。
二、組織領導
全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點工作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省財政廳具體負責試點考試組織工作,擬制省考試合格標準方案,受省人事廳委托組建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guī)?。省人事廳負責評審的資格審查以及確定本省考試合格標準,聯(lián)合省財政廳公布考試與評審結果、抽取高評委專家,以及負責證書發(fā)放等工作。具體考務工作委托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實施。各市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共同負責當?shù)馗呒墪嫀熧Y格考評試點的組織和推薦工作??荚嚸}、閱卷工作由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直接負責。試點工作結束后,由人事部和財政部對我省試點工作進行驗收。
三、考試與評審
凡要求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含晉升與轉評)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按評審條件申請參加評審。
?。ㄒ唬┛荚?BR> 1.報考條件:
全省范圍內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已取得會計師、審計師、財稅經濟師等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會計、財稅和相應管理工作的在職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2.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荚嚂r間為210分鐘,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guī)和實際工作經驗,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yè)務的綜合能力。
3.考點統(tǒng)一設在杭州市,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4.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根據我省會計人員考試的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標準,確定我省當年參評的及格標準,符合及格標準的由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fā)及格證明,該證明在我省當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中有效。
5.報名
?。?)各市財政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
?。?)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市財政局報名,在杭省級單位的申報人員到省財政廳報名。
(3)具體報名手續(xù)、時間安排等另行通知。
6.全國考辦閱卷結束后,由省財政廳、省人事廳公布考試結果。
?。ǘ┰u審
1.評審組織
根據有關文件的要求組建省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2.評審條件及申報材料
評審條件依照《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和《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相應規(guī)定執(zhí)行。評審資歷計算截止到20 04年6月30日??荚嚭细癫⒎显u審(包括破格)條件的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要求向所在市財政局(在杭省直單位的申報人員除外)報送本人申報材料,各市申報對象經所在市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資格審查后,由各市財政局報省財政廳;在杭省直單位經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后統(tǒng)一向省財政廳申報,并由省財政廳、省人事廳核準后,提交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1)《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中所列條款規(guī)定的相應材料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和《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其中成果業(yè)績、著作論文等評審材料的截止時間為受理材料的截止時間。
?。?)相關證書
申報評審人員應按要求提供學歷證書、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任職資格公布文件)、全國職稱外語相應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及省人事廳頒發(fā)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
3.經評審通過的人員,由省財政廳、省人事廳公布評審結果。頒發(fā)省人事廳統(tǒng)一鑒章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
四、全省高級會計師資格進行考評結合試點后,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與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實行評聘分開,經考評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不與工資等待遇掛鉤。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作為聘任高級會計師職務的主要任職條件。
五、參加高級會計師考評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評審資格或由發(fā)證機關收回其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3年內不得參加高級會計師評價:
1.偽造、變造證件、證明;
2.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3.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其他嚴重違反考試和評審規(guī)定的行為。
六、今年是實施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點的第一年,企事業(yè)單位符合高級會計師申報條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仍按原方案進行。
2004年起全省統(tǒng)一實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點。
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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