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租金是否視同銷售納稅?
問題:我是一家物業(yè)管理公司出租寫字樓,受此次疫情影響,多家租戶無法按期復(fù)工,物業(yè)公司決定減免租戶三個月的租金。請問,為租戶提供的免租期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答案: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86號)規(guī)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chǎn),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于視同銷售服務(wù),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您對于租戶免租期期間,不屬于“視同銷售”的范疇,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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