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7月1日起,稅種綜合申報即將實行啦!這些熱點問答請收好~

來源: 上海稅務 編輯:蘇米亞 2020/06/30 16:23:03  字體:

自2020年7月1日起,如果您需要申報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中的一個或者多個稅種時,就可以選擇稅種綜合申報!對于即將實行的稅種綜合申報,我們收集整理了納稅人關注度較高的熱點問答,一起來看看吧~

360-216.1

01 哪些納稅人可以選擇綜合申報? 

答:自2020年7月1日起,納稅人需申報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可選擇稅種綜合申報。

02 需同時申報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中多個稅種的納稅人,必須進行綜合申報嗎? 

答:自2020年7月1日起,納稅人需申報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可選擇稅種綜合申報。其中,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暫不涵蓋跨地區(qū)經營匯總納稅企業(yè)。

03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選擇綜合申報方式申報土地增值稅包括哪些范圍?

答: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轉讓開發(fā)建造的房地產,可選擇使用綜合申報,包括土地增值稅預征和尾盤。其中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為按次申報事項,暫未納入綜合申報范圍。

04 納稅人選擇稅種綜合申報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答:納稅人無須辦理相關手續(xù),納稅人可通過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網上電子申報企業(yè)端進入稅種綜合申報模塊進行申報。

05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納稅期限有哪些變化?

答:《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實行稅種綜合申報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發(fā)布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按照半年納稅,分別在每年的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申報繳納?!豆妗穼Τ擎?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納稅期限進行調整,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于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06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有哪些變化?

答:《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實行稅種綜合申報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發(fā)布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轉讓開發(fā)建造的房地產,按月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豆妗穼ν恋卦鲋刀惖募{稅期限進行調整,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轉讓開發(fā)建造的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于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07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有哪些變化?

答:《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實行稅種綜合申報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明確,印花稅可按季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計征的,納稅人應當于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08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能否選擇按照半年申報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實行稅種綜合申報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考慮納稅人現(xiàn)有辦稅習慣,為便捷納稅人納稅申報,其中第二條關于納稅期限的有關規(guī)定,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仍可選擇按原納稅期限和方式申報繳納稅款。

09 納稅人選擇綜合申報方式申報相關稅種后,需要辦理更正申報的應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使用綜合申報方式申報相關稅種后,需要辦理更正申報的,可通過原申報方式辦理更正申報手續(xù)。

財會人必須掌握的100個涉稅問題

財會人必須掌握的100個涉稅問題,為財會人系統(tǒng)梳理了日常稅務中涉及的所有重要的稅收法規(guī),從新稅收政策解讀入手,講解最常見、最焦灼的100多個熱點稅務問題,通過案例詳解稅務風險,使您能迅速把握分析問題的思路和解決途徑。趕快報名了解吧>>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