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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什么?
【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五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轉讓股權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認繳后尚未實際出資權益部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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