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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擬于2014年5月份召開,申報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參評人員,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報送材料可登入福建省會計信息網()免費下載填列,申報人員必須在2014年2月10日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各自的材料裝袋后自行遞交到各設區(qū)市財政局指定地點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的職改辦。
關于報送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閩會職辦〔2013〕4號
各設區(qū)市財政局、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群工作部、財政金融局,省直有關廳、局(總公司)職改辦:
福建省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擬于2014年5月份召開。為了便于我省參評人員做好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對象
凡在行政機關、企業(yè)、事業(yè)、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從事財務會計工作,同時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證書有效期必須涵蓋至2013年12月31日),并且符合福建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04]30號)文件規(guī)定申報條件的會計人員均可申報參加評審。
申報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參評人員,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評審須報材料及填列要求
報送材料可登入福建省會計信息網()免費下載填列。
1、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委托評審函1份。
該委托評審函必須由各設區(qū)市人事部門職改辦或省直有關廳、局(總公司)職改辦出具。中央在閩單位的參評人員,其委托評審函由省職改辦出具。
2、《單位(公司)簡介》1份。
①要求使用“福建省高會申報軟件”(以下簡稱申報軟件)填寫,填寫現(xiàn)任所在單位的情況簡介,用A4紙打印。
②要求參評人員必須使用本公司(單位)經過外部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中的相關數據資料,同時提交經外部審計出具的年度財務報告復印件。
③因2013年審計報告未出,可提供2012年的審計數據,但必須在“其他說明”項中標注“所提供數據是2012年審計數據”。
④在“其他說明”項中列示單位組織架構情況,至少應注明管理層級、職務和人數(如:本人(財務主管)→財務部經理→財務部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董事長)。
3、《單位推薦意見》26份。
單位推薦意見要求使用申報軟件填寫,字數應在1500字左右,須寫明申報人的業(yè)務理論水平、工作表現(xiàn)、主要業(yè)績和獲獎情況等。由軟件自動生成的單位推薦意見應當經過重新排版后,用A4紙打印。
4、《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表》(以下簡稱《個人情況表》)26份。
《個人情況表》要求使用申報軟件填寫。由軟件自動生成的《個人情況表》應當經過重新排版后,用A4紙打印。表中所有認定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
①基本資料中“學歷”欄,非全日制學歷要完整填寫之前的學歷,并在畢業(yè)院校欄注明自考、網絡教育或函授等。
②申請破格參評的人員應在基本資料中注明符合破格條件的哪一條。
③《個人情況表》中“履行職責情況”欄,可擴充,字數要求1500字以上。
④《個人情況表》中“專業(yè)獲獎”欄,提供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共同頒發(fā)的先進個人、先進會計工作者、先進財政工作者、國家知識大賽的獲獎證書。除此外的獲獎情況在“主要獎懲”中列示。
將材料3和材料4合并裝訂成26份,每一份都是《單位推薦意見》在上面,《個人情況表》在下面,裝訂時左側訂釘。
5、《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下稱《評審表》,復印件無效)4份。
①《評審表》要求使用申報軟件填寫并貼相片。由軟件自動生成的任職資格評審表應當經過重新排版后用A4紙雙面打印。
②“基層單位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及負責人印章。
③ “呈報單位意見”由各設區(qū)市財政局、職改辦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職改辦簽注本地區(qū)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的最終推薦意見。
④《評審表》務必用膠水在左側面粘貼成冊,不要用訂書釘裝訂,以便之后歸檔管理。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職稱工作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閩人發(fā)[2002]154號)文件精神,各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之前,應將申報者的《個人情況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評審表》中的“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經公示(公示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群眾無異議,符合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6、取得中級會計(審計)師資格后近5個年度《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2009-2013年度)復印件各1份。
7、專業(yè)技術論文。
①代表作填在申報軟件內“文章”欄的第一行淺綠色底的位置上。所有申報論文都應分別貼入內容,并確保與發(fā)表在刊物上的內容一致。
②每篇論文提供原件1份,復印件2份,代表作提供復印件6份。
③論文必須是在取得中級會計(審計)師資格后,公開發(fā)表在具有CN刊號的省級以上刊物(不含報紙)或《福建財會研究》上的專業(yè)學術文章;提交的論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論文字數不少于1500字,論文發(fā)表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經專家評委認定為抄襲的論文,該論文無效。
④所有申報論文應提供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上查詢到的刊物認證復印件(《福建財會研究》除外)。操作指示: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點擊辦事服務,再點擊便民查詢,選擇其下的新聞出版機構查詢,再選擇期刊/期刊社查詢,輸入申報人發(fā)表論文的刊物名稱,將查詢結果頁面輸出打印,附在論文復印件后面。
⑤為了考察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人員的專業(yè)理論水平,對參加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所有破格、非經濟類專業(yè)等參評人員進行論文答辯。答辯成績作為論文評審依據。答辯主要內容為參評論文代表作。答辯時間一般為20分鐘。答辯程序為個人自述、專家提問和現(xiàn)場答辯。答辯擬在2014年4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等屆時請留意福建省會計信息網通知。
8、會計案例6份。
會計案例需在申報軟件內“文章”欄的最后一行上填寫會計案例的標題,并貼入內容。會計案例應是結合近期會計工作實際的某項業(yè)務或事項,要求有背景、主題、過程、結果、分析和本人發(fā)揮作用以及啟示借鑒,字數要1500字以上。案例標題下方標明工作單位和姓名。會計案例作為量化評分依據之一。
9、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中級會計(審計)師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關獲獎證書以及擔任現(xiàn)職務的任命文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①最高學歷必須提供學歷認證證明。學歷認證網址如下:;非全日制學歷要提供中專開始的所有學歷復印件。
②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應包括證書編號、姓名等內容和近5年的繼續(xù)教育證明。
③中級會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應包括證書編號和姓名等情況兩個部分。
④轉系列參評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還必須同時提交原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⑤有效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包括:2011、2012、2013年的全國考試合格證書或2013年全國考試省級合格證書。
⑥擔任現(xiàn)職務的任命文件,應同時提供所在單位組織架構情況以及本人任職所在架構中的層級關系證明1份。
10、申報的電子數據要求
參評人員請在使用申報軟件完成全部內容填報后,點擊申報軟件的初始界面上的“數據上傳”按鈕,導出一條電子數據,將其刻錄在一張空白CD光盤上,隨同所有紙質材料一并裝袋后上報。
11、光盤刻錄內容
①由軟件生成的數據上報文件1份。
②已填列個人申報數據的高級會計師申報端程序文件包1份。
③個人情況表、單位推薦意見、單位簡介、論文、會計案例等紙質材料的word文檔各1份。
12、軟件操作注意事項
①本申報軟件僅適用于windows2000和windowsXP系統(tǒng)。
②“個人資料”必須全部填寫完整并保存,再貼入論文內容后,才能保存當前資料。內容貼入可用鍵盤的ctrl+C復制和ctrl+V粘貼方式操作。
③導出的個人情況表和評審表等word文檔,務必排版整齊。
13、材料裝袋要求
為了保證資料不至遺失,必須使用大號的、可用細繩纏繞封口的牢固的牛皮紙文件袋,不受理其他非牛皮紙文件袋包裝的材料。材料袋上應詳細注明申報人的單位、地址、郵編、辦公電話和個人手機號碼。提交給工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復核的原件必須單獨裝袋,工作人員當面復核后由本人收回,以免遺失。
三、材料報送的程序及要求
申報材料必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逐級審核,統(tǒng)一集中上報。即:參評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必須首先經過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之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交由各設區(qū)市財政局、公務員局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職改辦,集中辦理對申報材料簽注最終審核意見和對材料加蓋推薦地區(qū)、部門(單位)公章等項事宜;最后由各設區(qū)市財政局、公務員局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職改辦在匯總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全部參評人員申報材料后,指派專人在規(guī)定時間統(tǒng)一將全部申報材料送至省財政廳。
申報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復印件)都必須經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僅蓋分公司、分支機構公章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所在單位是分公司、分支機構的應同時蓋本單位印章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公章。
人事關系委托人才市場代理的申報人員,所有申報材料都必須同時加蓋人才市場和聘用單位的審核公章。
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2年內不得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撤消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材料報送的時間安排及地點
申報人員必須在2014年2月10日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各自的材料裝袋后自行遞交到各設區(qū)市財政局指定地點或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的職改辦。
1、省屬單位、各行業(yè)主管廳、局(總公司)職改辦受理的個人申報材料必須于2014年2月10日到2014年2月21日止的正常工作日,報送到省財政廳。
2、各設區(qū)市財政、人事部門請于2014年2月25日前,指定專人將本地區(qū)匯總后的參評人員材料統(tǒng)一集中報送到省財政廳。
3、2014年2月26日后不再受理高級會計師申報材料。
4、省財政廳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冶山路43號一層104室省會計學會。
五、信息公告與查詢
1、福建省會計信息網網址:高師評審/。
2、福建省會計信息網上可查詢福建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04]30號);可下載各種相關附件與表格。
3、省財政廳會計處咨詢電話: 0591-87097628,87097637。
4、省公務員局專業(yè)技術處咨詢電話:0591-8785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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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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