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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泉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泉會職〔2019〕2號
關于開展2018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
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社局,市直各單位:
按照福建省會計職改辦、福建省職改辦《關于開展2018年度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職辦〔2019〕2號)有關規(guī)定,請認真做好我市符合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的人員評審材料報送工作,并結(jié)合我市實際補充通知如下:
一、 現(xiàn)場復核時間和地點
集中受理時間:2019年3月1日~3月14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點:泉州市財政局會計科(豐澤區(qū)東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樓C棟118室,聯(lián)系電話:28066562)。
二、 報送材料要求
(一)提供2015-2018年度會計繼續(xù)教育證明。
(二)所有報送的材料(含相關證書)均應提交原件進行審核,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如有虛假,一經(jīng)舉報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2年內(nèi)不得申報;已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撤銷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 報送程序
(一)縣(市、區(qū))申報人員報送程序:
1. 將所有材料(含證書原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
2. 送縣(市、區(qū))財政局、人社局職改辦審核;
3. 由縣(市、區(qū))人社局職改辦出具委托評審函、縣(市、區(qū))財政局出具介紹信后送市財政局審核。
(二)市直申報人員報送程序:
1. 將所有材料(含證書原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
2. 由單位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無主管部門的不用提供);
3. 送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職改辦審核。
四、 其他事項
閩會職辦〔2019〕2號文請登入福建會計信息網(wǎng)()查閱。
泉州市會計職稱改革泉州市職稱改革
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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