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2016高會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
內容提要:安徽省合肥市2016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繳費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4月5日。2016年8月15日前,合肥市會計考辦將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起止日期。2016年度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全省實行“后審”制。
關于2016年度合肥市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
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經(jīng)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定于2016年9月舉行。我市參加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機考)全面試點,高級資格考試采用開卷紙筆方式?,F(xiàn)就我市2016年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2.高級資格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規(guī)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②破格申報人員必須參加考試,同時須符合《安徽省高級會計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財會〔2010〕94號)關于“破格條件”的規(guī)定。
(三)報名方法
合肥市2016年度中、高級考試報名工作統(tǒng)一采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ǎng)”網(wǎng)報系統(tǒng)報名(含網(wǎng)上繳費)??忌W(wǎng)上報名實行承諾制度,考生完成報名工作,視同報考人員確認自身符合報名條件,對網(wǎng)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jīng)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發(fā)放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0日-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jīng)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第一批次無紙化 |
14:00-16:30 經(jīng)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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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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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
第二批次無紙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經(jīng)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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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1日,考試時間為9:00-12:30。
(二)考務日程
1、全省中、高級網(wǎng)上報名注冊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繳費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4月5日。
2、2016年8月15日前,合肥市會計考辦將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起止日期。
合肥市財政局
2016年1月28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