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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項中,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的有(?。?/h1>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樂高 2020/08/05 15:19:20 字體:

[單選題]經(jīng)濟法基礎(chǔ)

下列各項中,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的有(?。?/p>

A、權(quán)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

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死亡

C、繼承開始后繼承人尚未確定,使繼承人不能行使其繼承權(quán)

D、非因繼承人的原因?qū)е逻z產(chǎn)管理人不明確,使繼承人不能行使其繼承權(quán)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nèi),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quán)的,訴訟時效中止:不可抗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quán);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權(quán)利人被義務(wù)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導(dǎo)致權(quán)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quán)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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