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兵團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1月10日起
2017年兵團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第二次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12月4日。兵團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發(fā)證的資格審查工作在考后進行,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資格審查時,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認真做好發(fā)證前的資格審查工作,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予發(fā)證。在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
關于做好兵團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6﹞14號)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用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評﹝2016﹞16號)精神,為做好兵團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進入“報考條件”查詢。
二、資格審查
兵團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發(fā)證的資格審查工作在考后進行,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資格審查時,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認真做好發(fā)證前的資格審查工作,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予發(fā)證。在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及繳費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0日- 11月19日
(第二次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12月4日)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11月11日- 11月20日
(第二次報名繳費時間:2016年12月2日—12月5日)
(二)報名及繳費辦法
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并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可按照以下報名程序進行網上報名:
第一步:報考人員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進入“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入口”。
第二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報名流程進行網上注冊,同意網上報名協(xié)議后,如實填寫個人真實信息,并按照要求上傳近期證件照。
注冊成功后,在網上繳費前報考人員可憑網絡報名注冊號及密碼,登陸系統(tǒng)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第三步:網上繳費。網上注冊成功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使用系統(tǒng)提供的網上繳費功能繳納相關考試費用。注冊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視同自動放棄報名(繳費成功后,個人信息再無法修改,報考人員自行打印報名回執(zhí)表留存)。
四、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物》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五、考試方式、時間及時長
兵團在所轄區(qū)域內初級資格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共8個批次。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具體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5月13日至16日 (共8批次) |
8:30-12: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六、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6日自行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用書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組織專家對2016年版初級資格考試輔導教材進行了修訂;與之相配套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參考法規(guī)匯編》也作了修訂。相關修訂內容將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上公告,考生屆時可下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通過考試報名系統(tǒng)自愿選擇訂購。
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做好考試大綱、用書及輔導用書的發(fā)放工作。
八、收費標準
根據(jù)自治區(qū)物價局《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科40元,初級資格(兩科)總計收費95元。
兵團人力資源考試院
2016年11月2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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