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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各位小伙伴們準備得怎么樣了呢?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從答疑板中整理匯總了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三章“進項稅”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詳細問題描述:
進項稅轉出和不轉出的情況?
答疑老師回復:
一般情況下,不用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指原抵扣的進項稅,后來發(fā)生了不可以抵扣的情況,原抵扣的進項稅需要轉出處理,如外購用于職工福利(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個人消費(管理費用)、樣品支出(銷售費用)及發(fā)生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毀損的(管理費用)、用于免稅項目,不征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時,貸方是一樣的,原材料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補充:
1、實務中如果銷售方將開具給采購方的發(fā)票作廢的,如果采購方已認證,這也要進項轉出。
2、不動產自建領用原材料,需要轉出原進項的40%至待抵扣進項稅,然后第13個月再轉回到進項稅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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